通過脫硫脫硝來解決污染之問題
有組織的、有目的的進行廢氣的脫硫脫硝排放,通常是指從生產單元排氣管排出的廢氣或者裝有收集廢氣排放裝置的儲氣罐,這些設備都相應的給予一定的處理。
1)是否有控制企業排放的措施與標準;
2)脫硫脫硝的工藝是否合理,缺乏好的處理工藝會導致更多的污染,廢氣的排放就不能達到相關的要求;
3)是否有能力來進行脫硫脫硝工藝的處理,如果處理能力不足,則會造成過度排放或者直接排放的情況;
4)成本是否合理,如果缺乏經濟性,加工成本過高,則會導致成本的過高,因為企業不盈利甚至虧本,那就容易造成廢氣的直接排放,因為企業沒有錢,那就不能支持減排項目的改造。
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低矮排氣筒的排放屬有組織排放,但在條件下也可造成與無組織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執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指標時,由低矮排氣筒造成的監控點污染物濃度增加不予扣除。
無組織排放按照源高分類屬于面源,對附近環境影響較大。一般排氣筒高度小于15m也認為是無組織排放。